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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录取规则介绍

2025-09-08 13:32:34 | 好学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42010489隶属于:湖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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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录取规则介绍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录取规则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录取规则

第五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进行,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志愿情况,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依据进行综合考查、择优录取。u3000u3000学院按规定录取后,学院一律不退档、不换录。u3000u3000第六条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u3000u3000第七条学院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应填报我院志愿,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我院一般不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u3000u3000第八条学院按“专业志愿”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u3000u3000凡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应主动与我院招生办公室取得联系。录取期间,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上线考生中,我院电话联系考生后确定是否录取,对无法取得考生明确表示就读意愿的,视为自动放弃志愿,我院以退档处理不予录取。u3000u3000第九条学院对考生的应试语种原则上不予限制,但非英语专业新生入学后只按英语组织外语教学。u3000u3000第十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u3000u3000第十一条艺术类专业招生,今年我院没有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考试成绩认可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联考成绩。录取方法为:文化分达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录取资格线,专业合格,择优录取。u3000u3000第十二条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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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简介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下称“学院”)是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由长江大学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26个省(市、区)招生。

学院地处春秋战国时期楚国都城、伟大爱国诗人屈原故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荆州市,曾是东汉著名政治家、文学家、教育家马融“设帐讲学”之地,也曾是明朝一代名相张居正求学之所;明清两代县学宫、祭孔、乡试、迎状元等重大活动都在此举行;1936年,湖北第四区简易师范学校在这里诞生,在董必武及中共地下党领导下,这里成为湘鄂西根据地红色堡垒,被誉为“湖北抗大”“江南陕公”。校园内的玄宫塘、文庙、棂星门等标志性历史建筑交相辉映,讲述着自古以来中华民族一代一代栋梁的成才故事。

学院举办方长江大学,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为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农业农村部共建的高校。学院依托和共享长江大学优质教育资源,设有经济与法学系、教育与心理学院、人文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数学与医护系、管理学院、建筑与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系和高职部等11个教学单位,设置42个本科专业、16个专科专业,本科专业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0大学科门类。学院2010年通过湖北省独立学院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英语专业和商务英语专业、市场营销专业被列为湖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电子信息工程、市场营销、园林、英语等被列为湖北省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园林被列为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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