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8 13:21:30 | 好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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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医学部录取规则
1.在北京大学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医学类考生报考的特点,医学类各专业实行单独代码招生,单独设定提档分数线,单独录取。
2. 北京大学医学部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等因素,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3、医学部只招收理科考生,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录取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4.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医学部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志愿优先原则、德智体综合优先原则,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5.医学部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时,依据报考次序的不同,各专业志愿间设一定的分数级差,一般在5分以内,同等条件下将先后参考语文、英语、化学或理科综合成绩。
6.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的高考录取模式改革情况,医学部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专业录取。新疆民族预科生专业录取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政策执行。
7.对江苏省考生的具体要求:选测科目为物理、另一选测科目要求为化学,等级要求AA。必修科目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符合江苏省的相关规定。符合以上条件者按分数顺序投档,录取原则先分数(不含照顾分)后等级。
8.医学部对于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各种加分(各种加分不累加,最高不超20分),在提档时予以认可,但在录取时均按实际考分排队,加分仅在考分相同情况下予以优先考虑,医学部认定的自主选拔候选人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9. 护理学专业男女生不限,只招收有护理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在本科提前批录取或一批一本线上降分单独投档录取。
10.北京大学医学部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将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经复查不合格的考生,按《北京大学医学部本专科学籍管理细则》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11.医学部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按录取的专业报到,报到时不调换专业。
12.往届生和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
13.学生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由北京大学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北京大学授予学位。

北京大学医学部地处北京市海淀区,前身是创建于1912年的国立北京医学专门学校,是中国政府依靠自己的力量开办的第一所专门传授西方医学的国立医学校。1996年,通过国家首批“211工程”建设项目论证。2000年,与北京大学合并,同年启动“985”计划,随着与校本部的深度融合发展,医学取得长足进步。近年来,在“双一流”建设支持下,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北大医学集教学、科研、医疗为一体,学科覆盖医学门类中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公共卫生和预防医学、护理学、医学技术、中西医结合以及理学、工学、教育学、哲学、文学等门类的部分学科。教学贯穿了本科、研究生及继续教育全过程。现有8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2个一级学科点,77个二级学科点),9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一级学科点,81个二级学科点),9个博士后流动站。
学院路38号医学校区设有5个学院: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医学人文学院。共有6家直属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4家共建医院和11家教学医院,承担相关学科的教学、科研、实习任务,并向社会提供医疗服务。好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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