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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第十四条 学院面向浙江盛北京市、江苏盛福建盛山东盛广东盛安徽盛四川盛湖南盛江西盛河南省11个省(市)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十五条 根据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院确定调档比例,学院调档数控制在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倍以内。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第十七条 学院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第十八条 学院外语公共课为英语(英语专业除外)。第十九条 学院对英语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英语专业要求100分(含)以上;日语专业要求90分(含)以上;对外汉语专业要求90分(含)以上;艺术设计、动画专业要求50分(含)以上;对数学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原则上要求90分(含)以上。如果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至额满。以上英语、数学成绩要求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市)普通高考实际英语、数学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第二十条 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二十一条 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教育考试院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学院对1、2、3、4专业志愿按1-3分级差进行专业投档,4、5、6专业志愿视为并列志愿,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非第一学校志愿的进档考生,在计划未满专业中根据上述原则录龋第二十二条 对实行高考选考科目省(市)的考生,某些专业因投档线上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学院执行省(市)教育考试院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调剂录取选考其它科目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第二十三条 学院美术类专业招生另发《2009年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第二十四条 学院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浙江工业大学举办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12年起由浙江工业大学与绍兴市柯桥区合作举办。2013年9月起学院新生在绍兴校园就读。2015年,被列为浙江省首批十所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之一。2016年,首批通过浙江省教育厅对独立学院的规范设置验收。2017年,成为浙江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单位。2019年,成为浙江省首批十所产教融合示范基地之一、首批教育部1+X证书试点院校。学院校园面积占地820亩,其中水面220亩。
学院现有12个二级学院1个教学部,即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人文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建筑学院、设计学院、理学院、旅游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体育军训部。专业设置紧密结合浙江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现有40个本科专业,涉及工学、理学、文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等七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10500余人。
学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深化改革,强化实践,通过星级专业建设、专业自主招生等一系列措施,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专业特色初步显现。2015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被评为浙江省一流学科。2019年,工商管理被评为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学科。建筑学、旅游管理、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等入选浙江省“一流专业”。学院拥有财务管理、电子信息工程和旅游管理等3个省级“十二五”新兴特色专业,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等3个省级“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城乡规划、工业设计为绍兴市重点建设专业。学院实施星级专业建设计划,现有星级专业11个,其中高星级专业包括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建筑学、旅游管理、英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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