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9 11:15:47 | 好学网
学院按照教育部及相应省市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1、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划定的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对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达到我院在当地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考生,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我院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凡报考我院的符合国家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对考生的加分和降分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4、学院各专业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某专业录取不满额,则从尚未录取但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5、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创办于1999年,2003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为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教发函〔2003〕541号文件),是一所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财经类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校座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重庆市合川区城区内,校园古朴典雅、环境怡人,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现已初步形成了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会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三个专业群相互支撑,文学、工学等专业相互促进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学校累计为社会培养输送了2万余名本专科毕业生,为地方和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学校办学20年来,得到各级领导的关怀与支持。时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胡德平多次来校视察指导工作。时任重庆市委副书记滕久明、市人大副主任陈雅棠、市政协副主席黄立沛以及教育部、市教委各级领导多次莅临学校指导工作。学校的办学成就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高度评价和肯定,先后获得“重庆市学校社会力量办学先进单位”(2002年)、“重庆市安全文明校园”(2008年)、“全国最具品牌影响力独立学院”(2009年)、“重庆市平安校园”(2010年)、“全国民办教育先进单位”(2010年)、“重庆市平安校园反诈行活动示范学校”(2018年)等荣誉。
以上就是重庆工商大学录取规则介绍全部内容了,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关注好学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好学网:www.haoxuejiaoyu.com重庆邮电大学录取规则重庆邮电大学录取规则 八、录取规则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学生德智体三方面情况,择优录龋2.在符合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规定的前提下,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在相关科目上理科专业主要参考英语和数学成绩,文科专业主要参考英语和文科综合成绩,原则上所有科目均应达到及格水平。3.有关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处理
重庆医科大学录取规则重庆医科大学录取规则 二、录取原则1.学校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缺的原则录取考生。2.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录取
重庆交通大学录取规则重庆交通大学录取规则 第三章录取原则第五条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缺的原则,全面推进招生“阳光工程”建设,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第六条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直至招生计划完成。实施“平行志愿”设置的,按相关省(市、区
重庆三峡学院录取规则重庆三峡学院录取规则 第七条录取规则:学校按照教育部及相应省市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娶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1、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我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按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龋江苏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本科符合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
湖南工商大学录取规则湖南工商大学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龋第十三条调阅湖南省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110%,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不超过120%。第十四条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投档,不设置院校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十五条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批次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的最低要求为BB,必测科目的等级最低要求为4C1
北京工商大学录取规则北京工商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第九条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学生德智体美,择优录龋第十条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大平行)的省份,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规定招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在北京一批次录取中,我校一批次招生专业均单独预留20%左右的计划,专门用于招收非第一志愿高分考生,具体分专业录取的原则不变。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大平行)的省份将按照当地的相关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录取规则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录取规则 第十条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招生省高招委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第十一条根据招生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按不超过计划录取人数的105%向各省所属招生机构调取考生档案。第十二条新生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第十三条身体健康要求按《普
山东工商学院录取规则山东工商学院录取规则 四、录取原则1、按照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文化考试为主),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优秀新生。在考生高考总成绩大体相同的情况下,决定是否录取及专业安排时将综合考虑其相关科目成绩、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2、录取具体方式: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龋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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