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3 09:37:35 | 好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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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
1、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为基本录取依据;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二)录取程序、规则
3、根据我校在各生源地省(区、市)招生计划数,按各省(区、市)规定自主确定投档比例(上海市投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4、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投档后兑现我校校内优惠加分政策(仅限上海市考生)。
5、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6、我校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间的录取级差分。同分志愿优先;同分、同志愿者,文科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理科考生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
7、报考我校所有专业均需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安排的外语口语考试(个别省市不加试外语口试除外),成绩需合格以上。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前身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创建于1960年,是原国家对外贸易部最早设置的两所本科高校之一,被誉为“中国对外经贸人才的摇篮”。1994年,学校划归上海市人民政府管理;2009年,入选世界首批、中国首家世界贸易组织(WTO)讲席院校;2013年,更名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19年,获得WTO亚太培训中心资格,成为WTO全球7个培训伙伴中在中国内地设立的唯一区域培训合作伙伴;202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应用经济学成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22年,跻身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地方高校行列。学校因贸易强国而生、因对外开放而兴、因全面改革而盛、因新时代开放事业而新,经过60余年的发展,已构建起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在高层次、应用型、国际化经贸人才培养和国际经贸领域决策咨询研究方面取得丰硕成果,综合办学实力显著提升。
学校始终秉持“以学生为本、以学术为魂”的办学理念,恪守“诚信、宽容、博学、务实”校训,人才培养体现出录取分数高、就业质量高、就业薪酬高和外语能力强等特点。学校现有35个本科专业,建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上海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4门,上海高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项目1个、上海高校课程思政重点改革领航学院1个、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2个。学校获评2019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2018-2021年度上海市A级高校创业指导站、2020-2021年度和2022-2023年度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示范基地,入选教育部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和教育部2020年“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基地”。在QS 2019中国大陆大学排行榜中,学校位列第82名;在2020软科中国财经类大学排行榜中,学校位列第10名;在2021全国高校毕业生薪酬指数排行榜中,学校位列第13名。
学校建立以应用经济学为龙头,开放型经济学科群为特色,经、管、文、法、理、工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应用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外国语言文学、理论经济学、统计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等一级学科硕士点7个,专业硕士授予类别13个,上海高校高峰高原学科2个(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上海市重点学科2个、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5个。应用经济学进入软科排名前15%,2个一级学科入选上海高校博士学位点培优计划专项,6个专业学位点入选上海高校硕士学位点培优计划专项。现有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10个、上海高校智库3个、教育部备案的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5个,与海关总署共建“全球贸易分析监测中心”,着力打造国际经贸创新与治理研究院等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2个智库分别入选CTTI高校智库百强榜单(全国“A区高校智库”)和“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智库委员会中方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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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录取规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第十条:我校在制定分省市招生计划时,在保持各省(市、自治区)计划总量相对稳定,依据以下原则将招生计划的增量向高等教育欠发达且生源数量相对较多省市进行倾斜,更加科学、合理确定本校来源计划编制:1、近年来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生源质量;2、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地区、行业及需求状况;3、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数量;第十一条依据国家教育部
上海财经大学录取规则上海财经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1.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考虑考生各方面素质,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2.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高考加分的优惠政策,但根据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规定,对其加分值大于20分的,在录取时一律认作20分。3.当第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录取规则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录取规则 九、录取规则1、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2、省级高招办根据学院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省级高招办规定的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省级加分)进行投档,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则依次录取二志愿及以后志愿考生;3、我院在专业录取时,以分
上海大学录取规则上海大学录取规则 九、录取规则1.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多元测评,择优录龋2.学校对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各批次录取投档要求的考生,按照各省市高招办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志愿依次录龋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我校在录取时文科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数学成绩),理科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
外交学院录取规则外交学院录取规则 第二章录取规则第六条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择优录龋第七条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情况按实际考分排队,由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各专业间不设定志愿级差,如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将按专业志愿顺序调剂;如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调剂者,将由我院根据分数调剂到招生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录取规则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录取规则 四、录取标准及录取程序:1、招生集中录取阶段,我院将依据各省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确定投档比例。2、学院按志愿顺序录取,一般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在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省级高招办可在成绩不低于同批次录取控制线,按第二及以下各志愿顺序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录取规则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录取规则 九、录取规则上海市生源,在上海市第二批次本科录取资格线上,遵循上海市投档原则,按招生计划数的1:1.05以内的比例调档。对投档线上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龋外省(市)生源,在当地第三批次本科录取资格线上,根据考生志愿优先原则,按招生计划数的1:1.2的比例(如果当地高招办另有规定的,则按其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上海理工大学录取规则上海理工大学录取规则 九、录取规则: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择优录龋2、对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若个别省市区有特殊规定,与当地协商后另行公布)3、对于同分考生,专业排序时按:英语成绩、语文成绩(文科考生)或者数学成绩(理科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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