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1 12:33:01 | 好学网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1、我院为提前录取批次院校,要求进行政审、面试。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3、高考成绩一般要求达到在当地第一批(重点)本科分数线以上,依据各省(区、市)招生计划由省委办公厅有关部门通知参加政审、面试。4、根据高考成绩、政审、面试等综合条件择优录龋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院校简介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是一所为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培养密码保密和信息安全专门人才的普通高等学校,学院隶属于中共中央办公厅。
学院创建于1947年8月,前身为中央工委青年干部训练班。70多年来,先后经历了张家口军委工程学校、北京电子专科学校、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发展时期。2003年,学院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联合开展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教育。2011年,学院独立开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工作。2017年,学院获得硕士单位授予权。2018年,学院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邮电大学联合开展博士研究生教育。学院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7号,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余人。
建校以来,学院始终得到党中央和中央办公厅领导的亲切关怀和高度重视。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同志先后题词勉励或对学院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江泽民同志还为学院题写了校名。乔石、温家宝、曾庆红、王刚、栗战书、丁薛祥等中央领导同志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作过许多重要指示并多次亲临学院视察工作。
学院始终牢记党的重托,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牢把握正确办学方向,秉持“忠诚、笃学、严谨、守纪”的校训,坚持政治立院、特色强院、人才兴院、依规治院,着力培养政治忠诚、学业扎实、作风严谨、纪律严明的合格人才,努力建设“专而特、专而精、专而优”的国内知名高校。经过70多年的建设,学院逐步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管协调发展的教学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现有4个系和2个教学部:密码科学与技术系、网络空间安全系、电子与通信工程系、管理系、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和人文社会科学教学研究部。下设8个本科专业:信息安全、密码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网络空间安全、保密管理和行政管理。学院现有1个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和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网络空间安全、电子信息、公共管理(MPA),其中电子信息专业学位授权点包括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计算机技术等3个领域。同时,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邮电大学联合培养网络空间安全学术型博士,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继续联合培养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硕士。
学院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比例达87.9%,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比例达55.3%。先后有22名教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多名教师获得“北京市教学名师”、“北京市优秀教师”和“北京市青年骨干教师”称号。好学网
建校70多年来,学院为党和国家培养输送了一大批高素质人才,校友中涌现出一批省部级以上先进模范人物。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录取规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第十四条u3000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港澳台侨招生计划由学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第十五条u3000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英语专业、中德联合培养的工业工程专业除外)。第十六条u3000学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第十七条u3000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录取规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九条学校按照不超过在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数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第十条学校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满额时,不予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报考未满额,则按比例调阅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择优录龋第十一条学校采用投档成绩调取学生档案,在已调档的考生中,采用总分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对于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录取规则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原则u3000u3000第八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督部门、考生和社会
北京大学医学部录取规则北京大学医学部录取规则 1.在北京大学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医学类考生报考的特点,医学类各专业实行单独代码招生,单独设定提档分数线,单独录取。 2.北京大学医学部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等因素,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
北京服装学院录取规则北京服装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第十五条招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六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100%—110%范围。第十七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规定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在综合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文史类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
北京印刷学院录取规则北京印刷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1.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所报志愿择优录龋平行志愿间各志愿同等对待;非平行志愿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录取,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对于进档范围内考生,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专业,专业间无级差。2.学校在提阅考生档案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录取规则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录取规则 1、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阳光招生”政策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u3000u30002、报考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艺术类(美术)专业课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录取规则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简介北京师范大学创办于1902年,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色的著名学府。百年砥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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