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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录取规则介绍

2025-08-31 18:09:59 | 好学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65010755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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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录取规则介绍

新疆大学录取规则

新疆大学录取规则

第四章新生录取第十五条新疆大学录取批次按招生计划类别分为本科零批次、本科一批次和专科批次,在新疆招生的采矿工程和纺织工程两个紧缺人才专业在本科二批次录龋第十六条新疆大学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类招生计划均实施远程网上录龋第十七条我校投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在此范围内,由我校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择优录龋新疆大学不设院校志愿级差。第十八条在处理考生专业志愿时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其标准为:1-2专业志愿级差为5分,2-3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其他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第十九条考生志愿级差等效成绩相同时,汉语言、民考汉考生依次按照原始总分、英语和数学单科成绩以及偏远贫困地区考生优先的原则录取;民语言考生依次按照原始总分、数学单科成绩以及偏远贫困地区考生优先的原则录取;“双语”班考生依次按照原始总分、数学和英语单科成绩以及偏远贫困地区考生优先的原则录龋第二十条报考我校少数民族理科实验班(科技班)数学单科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含60分);报考我校英语和俄语专业高考外语单科成绩汉语言考生必须在100分以上(含100分),民考汉考生必须在90分以上(含90分);报考我校应用数学理科基地班汉语言、民考汉考生数学高考成绩不低于100分,民语言、双语班考生数学高考成绩不低于80分。第二十一条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和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根据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规定予以照顾,照顾幅度依照当地招办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俄语专业不限考生外语语种,国际经济与贸易和对外汉语专业考生外语语种限英语或俄语,其他专业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第二十三条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有特殊注明的专业外,新疆大学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合格者,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择优录龋第二十五条美术类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我校将考生的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加,以总分作为依据,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龋第二十六条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专业测试合格者,我校将按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龋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加试成绩优秀者。第二十七条国防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录龋第二十八条定向就业招生按教育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向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除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往届生与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第三十条除国防生和高水平运动员外,其他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第三十一条我校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招生期间适当调整招生人数并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向社会公布。 好学网

新疆大学录取规则介绍

新疆大学学校简介

【历史沿革】

1924年新疆大学的前身——新疆俄文法政专门学校创立,拉开了新疆高等教育的序幕。

1935年学校改建为新疆学院。抗日战争期间,共产党人俞秀松、林基路和爱国民主人士杜重远等先后到新疆学院主持工作,茅盾、张仲实、萨空了、赵丹等一批共产党人和进步人士来校任教或讲学,提出了“以民族为形式,以马列为内容”的教育思想,掀起了轰轰烈烈的抗日救国宣传活动,学校被誉为“抗大第二”。

1950年新疆省人民政府将原省语文学院并入新疆学院,并将新疆学院更名为新疆民族学院。1954年,将新疆民族学院复名为新疆学院。

1953年中苏共同创办中苏有色金属公司矿山技术学校,1954年,苏联将学校股份移交我国,学校改为自办,更名为乌鲁木齐矿业学校。1958年建成新疆矿冶学院,隶属冶金工业部,1966年更名为新疆工学院。

1955年高等教育部部长杨秀峰到新疆学院视察工作时,指示以新疆学院为基础筹建新疆大学。1959年5月,高等教育部决定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西北大学等院校支援新疆大学的成立工作。1960年,新疆大学正式成立,学校跨入了新的发展时期。

1960年新疆大学正式成立,学校跨入了新的发展时期。

1978年学校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第一批88所重点高等院校之一,16所综合性重点大学之一。1997年,学校被列入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2000年新疆大学与原新疆工学院合并组建新的新疆大学。

2004年学校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部“区部共建”高校。2012年,学校被列为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建设高校。 2017年,进入全国首批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2018年,确定为教育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


【机构设置】

学校现有党群机构12个,行政机构15个,教学研究机构33个,公共服务及附属机构9个。


【学科、专业设置】

学校现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九个学科门类,涵盖了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主要领域。现有3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个自治区“十四五”优势学科振兴工程建设学科(数学、中国语言文学和机械工程),6个自治区“十四五”特色学科创新工程建设学科(法学、地理学、生物学、生态学、电气工程和化学工程与技术);4个学科(化学、工程学、材料学、环境与生态学)进入ESI全球前1%。有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现有98个本科专业,2023年73个专业(类)招生,69个单一专业,4个大类招生专业(含9个专业);3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科学研究】

五年来,承担国家重大重点科研项目40项,年度科研经费由1.14亿元增长到5.1亿元。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项、“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1项、第二届全国创新争先奖1项;获省部级科研奖励134项。学校入选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教学科研平台】

学校现有理工类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团队)47个,其中,科技部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际科技合作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4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信息技术研究中心1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4个,自治区天山创新团队10个。

学校现有人文社科类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14个。其中,四部委联合设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1个,中国文艺评论基地1个,自治区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


【在校生人数】

学校现有各类在校生37350人,其中普通本科生22360人,硕士研究生13790人,博士研究生1095人,留学生105人。


【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041人,具有高级职称专任教师102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005人。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21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8人,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1人。自治区突出贡献优秀专家17人,自治区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和文化产业领军人才6人,自治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后备人选13人。


【办学条件】

新疆大学现有红湖校区、友好校区、博达校区等三个校区。三校区占地面积为4790亩,其中红湖校区863亩,友好校区218亩,博达校区3709亩;建筑面积124万平方米,其中红湖校区39万平米,友好校区14万平米,博达校区71万平米。图书馆是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体系(CALIS)省级中心馆,现有各类纸质文献资源200余万册,中外文电子数据库资源近60种,其中,电子期刊243万余册。建成了校园网和CERNET新疆地区主节点和新疆教育区域网控制中心、乌鲁木齐教育城域网。拥有现代化的数字化图书馆和多功能体育馆。


【交流合作】

学校是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受理单位,是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自主招生、孔子学院奖学金和新疆政府奖学金项目学校。学校先后与27个国家和地区的80多所高校和教育科研机构签署了教育交流与科研合作协议(备忘录)。在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设立3所孔子学院。建有新疆大学俄语中心和俄罗斯对外俄语等级考试考点,在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等国多所大学设有实习基地。

2010年新一轮对口支援工作开展以来,在教育部大力支持下,以清华大学为组长,西安交通大学武汉大学中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为副组长,北京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同济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东华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山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厦门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为成员的15所高校对口支援组团式包建新疆大学。天津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与我校建立对口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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