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12 12:23:25 | 好学网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八、录取规则: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龋2、学校根据各盛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120%以内。3、认可各有关盛市招办公布的照顾加分政策。对符合省级招委会规定加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排序录龋4、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按其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专业间不设分数级差。5、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6、高考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高考英语成绩和高中英语口语等级测试成绩均须达到良好及以上。其他专业,新生进校后外语教学为英语。旅游管理(国际酒店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高考英语成绩和高中英语口语等级测试成绩均须达到良好及以上。7、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取消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学生的入学资格。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院校简介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Applied Technology College of Soochow University)位于中国第一水乡——昆山周庄,地处“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地带,距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20公里,东临上海,西接苏州,毗邻苏州工业园区、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桥国际商务城和吴江高新技术开发区。校园环境优美,空气清新,设施一流,体现了“小桥、流水、书院”的建筑风格,是莘莘学子理想的求学场所。
学院成立于1997年11月,由国家“211工程”、“2011计划”首批入列高校,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苏州大学举办,2005年改制为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学院设有31个本科专业,其中,服装设计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两个专业被评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在校生9000多人,担任各类课程的教师中高级职称者占60%以上,双师型专业教师占80%以上。其中,江苏省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1个、中青年学术带头人2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10人。
学院秉承发扬苏州大学百年办学传统,坚持“能力为本创特色”的办学理念,优化专业设置,加强课程建设,强化实践教学,重视师资建设,深化校政企合作,改革、创新、奋斗二十多年,形成了依托行业、强化应用、开放办学、高效管理的办学特色。由社会各界和高校百余名专家组成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在学院专业设置、师资聘请、教学计划审定、实习基地提供、学生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学院始终坚持以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宗旨,坚持“加强理论、注重应用、强化实践、学以致用”的人才培养思路,依托苏州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和本院的骨干教师,利用灵活的办学机制,在加强基础理论教育的同时,突出学生实践能力与现场综合处理问题能力的培养。
近五年,我院教师荣获省部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奖24项,市厅级教育教学奖12项;学生在国家级、省级各级各类专业技能和学科竞赛中荣获奖项453项,其中,国家级奖项69项,省级奖项384项。毕业生年平均就业率超过95%,毕业生质量得到了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
学院积极拓展国际交流,与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20余所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获得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项。
近年来,学院积极把握国家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的战略机遇,统筹推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以获批加入应用技术大学联盟、入选首批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院校、“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试点院校为契机,积极配合昆山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六年行动计划,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探索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有效途径,坚持走应用型本科教育的发展之路,将应用型本科教育办出特色、办出品牌,构建完善的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力争将学院办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让百年学府在千年古镇创造出新的辉煌。好学网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录取规则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八、录取规则: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龋2、学校根据各盛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120%以内。3、认可各有关盛市招办公布的照顾加分政策。对符合省级招委会规定加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排序录龋4、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按其专业志愿顺序进
嘉应学院录取规则嘉应学院录取规则 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龋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原则及办法,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分类录龋第
江苏科技大学录取规则江苏科技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1.院校志愿: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方式;平行志愿视为同一志愿。2.进档考生专业确定方法:考生进档后,按专业志愿采用分数级差确定考生专业录取(内蒙古自治区采用专业志愿清)。3.加、降分投档考生处理办法:按当地省(市)招办规定执行,将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分。4.男女生比例:不限。5.招收外语语种:英语。6.国防生招生:录取办法参照普通类招生。国防
江苏大学录取规则江苏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学校志愿间不设级差,按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学校平行志愿视为同一志愿。2.考生进档后,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同分考生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龋3.符合所在省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龋4.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5.河南、浙江、
台州学院录取规则台州学院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第十四条学校面向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十五条录取规则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高考成绩作为主要依据,并结合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龋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余专
滁州学院录取规则滁州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及要求:(一)在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相关单科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本着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录取。1.对同批次投档到我校、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尽可能尊重其专业志愿次序。在专业志愿次序相同的情况下,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录取。最后对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录入缺额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2.对同批次投档到我校、且无专业志愿的考生,按从高分
宿州学院录取规则宿州学院录取规则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1.我校录取总原则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2.网上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有关政策执行;未实行平行志愿的,从高分到低分,首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再录取第
梧州学院录取规则梧州学院录取规则 第三章录取原则第六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智、体全面考核,结合专业志愿和高考成绩,综合评价,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七条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投档到本院的考生,采用分数优先原则,结合其所报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具体实施办法执行考生所在省份相关规定)。“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在征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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