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8 11:04:37 | 好学网
![]()
山东政法学院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六条山东政法学院招生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山东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十七条山东政法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本科、专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在学校纪委的全程参与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十八条学校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考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缺的原则,选拔优秀新生。第十九条学校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顺序录龋即先录取报考本校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报考本校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省外招生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考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规则。第二十条学校在山东省外的招生计划,均为本科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公布的批次为准。在山东省内的本科招生计划共分两批:监狱学专业为本科提前批录取,其他本科专业为本科二批录龋第二十一条学校根据经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第二十二条录取结果将通过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渠道和我院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山东政法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济南,1955年7月20日,山东省人民委员会颁布鲁人丁(55)字第1618号通知,决定建立山东省政法干部学校。1959年2月24日,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成立山东政法学院的通知》〔鲁发59字169号〕精神,山东政法学院正式成立,时任省委第一书记舒同题写校名。1979年12月23日,中共山东省委下文《关于建立省司法厅和省政法干校的通知》〔鲁发(1979)81号〕,决定恢复建立山东省政法干部学校。1983年10月3日,山东省教育厅教计字80号文件批复:同意将山东省政法干部学校改建为山东省司法管理干部学院。1987年10月,更名为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05年2月,开始筹建山东政法学院。2007年3月16日和4月26日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分别发文同意正式设立山东政法学院。2011年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2015年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俊采星驰,薪火相传,历经60余载耕耘不辍,山东政法学院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兼及法律硕士、专科和留学生教育;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多学科的普通本科高校。
一、办学定位好学网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错位竞争、特色发展”发展思路,实施“特色山政、文化山政、法治山政、智慧山政、开放山政、和谐山政、人才山政”发展战略,建设特色鲜明全省一流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应用型政法类大学。
以上就是好学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山东政法学院录取规则介绍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相关文章关注好学网:www.haoxuejiaoyu.com
华东政法大学录取规则华东政法大学录取规则 (一)投档:在各省(市、自治区)第一批本科录取资格线上(北京为第二批本科),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投档比例为1:1.05以内,其他省份投档比例为1:1.2以内;(二)学校录取:对投档线上的考生,根据成绩总分(含校内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龋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的同分考生,根据学校招生计划与考生的综合情况予以录取;(三)专业录取:对学校最低录取线上的考生
上海政法学院录取规则上海政法学院录取规则 九、录取规则(一)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龋(二)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程序:1.各省级高招办按我院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院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省级加分)进行投档。其中,实行填报平行志愿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比例一般为105%以内;实行填报非平行志愿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比例一般为12
中国政法大学录取规则中国政法大学录取规则 第五章录取第十八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按照100%计划予以录龋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1%。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根据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学校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最低成绩要求为B
西南政法大学录取规则西南政法大学录取规则 第五章录取第十六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提前批公安武警类专业、招收国防生的专业由于有身体条件及性别限制,调档比例控制在150%以内。第十七条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专业及国防生招生的专业于重点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其余普通本科专业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高职本科于重庆市本科第二批次和第三批次录龋具体录取批次原则上以各省(自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录取规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录取规则 第四章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第十五条学校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根据“以生源质量为主,兼顾地区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预留少量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第十六条学校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第十七条学校对学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
山东大学(威海)录取规则山东大学(威海)录取规则 1、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其它省份控制在120%以内。 2、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进行专业安排时,学校将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并首先安排招生计划数以内的考生的专业志愿。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按高考成绩依次调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根据专业志愿安排到尚未录满的专业,直至录满。
山东交通学院录取规则山东交通学院录取规则 第五章录取第十八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而定。第十九条山东交通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参照教育部等三部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二十条招生录取时,学校按照“志愿清、专业清”的录取原则优先
山东工商学院录取规则山东工商学院录取规则 四、录取原则1、按照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文化考试为主),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优秀新生。在考生高考总成绩大体相同的情况下,决定是否录取及专业安排时将综合考虑其相关科目成绩、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2、录取具体方式: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龋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
2025-07-31 01:53:51
2025-07-29 20:28:49
2025-07-30 19:59:36
2025-07-28 10:33:36
2025-07-27 09:48:29
2025-07-28 17:4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