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5 16:51:48 | 好学网
贵州医科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1.贵阳医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2.贵阳医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中心监督的录取体制和远程网上录取的办法。3.参加录取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坚持原则,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认真执行招生政策,自觉遵守工作纪律。4.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龋5.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6.录取过程中对考生加分问题严格执行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是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由贵州医科大学与贵州神奇集团合作举办的一所普通高等本科全日制教育的独立学院。学院现有笋子林、惠水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32亩,校舍面积共31.86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纸质文献64万册,电子图书28.63万册。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7000人。建校以来,为社会培养输送了1.4万各级各类专业人才,为贵州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持。
学院坚持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形成了总体布局与结构合理的学科专业体系。现设置有19个本科专业,形成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医学等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学院现设4个二级学院,12个教学单位。现有在职教职工4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300余人,具有硕博学位占比38%,高级职称占比33%。
学院自创办之日起,一直奉行“教学是立校之本、科研是强校之路”的办学理念,2001年经国家人事部批准设立神奇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贵州苗药工程技术中心、生殖医学研究中心、阿尔兹海默症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2020年,经第十七届中国科学家论坛批准,学院成立了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长年有3-5名院士驻站,指导开展生命健康及脑科学领域的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工作。学院科研团队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科研项目20余个,发表高质量论文200余篇,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20余项,其中“胎盘组织及其提起物治疗阿尔兹海默症”、“鸡胚胎生长因子抗衰老”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荣获中国科技创新发明成果,为神奇学院的发展奠定了强大的科研支撑。 好学网
以上,就是好学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贵州医科大学录取规则介绍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相关文章关注好学网:www.haoxuejiaoyu.com贵州大学录取规则贵州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第九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第十条学校按照各省级招生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录取时实行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投档比例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照
温州医科大学录取规则温州医科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九条学校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按“专业级差”的方式录取,第一、第二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二、第三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后续志愿级差为0分。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
滨州医学院录取规则滨州医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第十三条根据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要求,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第十四条录取批次:本科招生列本科二批,专科招生列专科一批。第十五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第十六条学校根据
广州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广州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第十六条根据教育部及广东识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龋第十七条在生源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原则及办法,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分类录龋第十八条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
大连医科大学录取规则大连医科大学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辽宁省:临床医学专业(七年制,本硕连读)按10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其他专业按不超过105%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其他省份调档比例按照当地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同时,所有专业按不超过12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除“意见”中规定的六类疾病不予录取
天津医科大学录取规则天津医科大学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八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兼顾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龋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九条院校志愿录取以
首都医科大学录取规则首都医科大学录取规则 第三章录取规则第八条我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将根据生源的具体情况确定录取提档比例,调阅比例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首都医科大学的学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先报考生。第九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以接收非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原则上要高于我校同批次一志愿录取分数40分以
山西医科大学录取规则山西医科大学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及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1.录取原则: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选拔新生。2.投档比例:我校一般按120%的比例提档。3.参考志愿: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4.专业录取原则: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专业报考情况确定考生所录专业;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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