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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工程技师学院招生简章
以下为菏泽工程技师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及2023年招生计划等信息:
招生章程(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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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章程。学校为菏泽工程技师学院,办学层次为技师学院,招生以3 + 2高级班为主,少量预备技师班。招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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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招生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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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根据核定规模和多种因素编制分专业计划,预留少量计划调节生源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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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
:在指导下实施录取,按规定设置批次,认可政策性加分(最高20分)。普通类按投档分数优先,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专业安排结合志愿等,不设级差,不服从调剂退档;不限外语语种,仅以英语教学;无男女及应届往届限制,体检参照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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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入学
:按规定收费,持通知书等按时入学,可请假不超两周,逾期视为放弃。入学后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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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及助学
:设有国家、学校奖学金和助学金,贫困生可申请,还有勤工助学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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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与就业
:修完规定内容可获技工院校毕业证,通过技能鉴定发相应证书。学校拓宽就业渠道指导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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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章程自颁布生效,由招生就业处解释,不委托中介招生。学校网址
,地址为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长城路1999号,邮编274000,咨询热线0530 - 3877888。
特殊类型招生办法(2024年)
未参加中考考生可参加综合测评和面试入学;转校考生按规定办手续;中学可推荐考生免试;其他特殊考生由招生委员会制定办法。
招生计划(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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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入学
:春季1月1日报名,2月8日开学;秋季7月1日报名,9月1日开学。免费报名,就业班面试入学,职教高考班考试入学,带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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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资助
:学费全免,10%家庭困难学生每年获2000元资助,建档立卡贫困生另获6000元救助并免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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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及学制
:涵盖汽车工程、智能制造、电气自动化等多系,有3 + 2高级班、高级班、预备技师班等学制,毕业颁发相应证书并享受对应待遇,就业班安置工作,职教高考班高考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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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录取工作,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2021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菏泽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菏泽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菏泽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认真贯彻执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菏泽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菏泽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0455。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办学体制、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地址:菏泽市牡丹区大学路2269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编报学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与录取
第十二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山东省及各生源省的招生规定。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遵从其规定。
山东省、福建省、海南省、广东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河北省、辽宁省等高考改革省(市)按照相关省(市)录取实施方案执行。
其他省(市、自治区)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普通文史类、理工类专业,按“专业志愿清”规则录取。即对每一院校志愿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体检情况,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可根据计划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对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的规定确定考生位次排序,生源省没有相应规定的,文科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科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优先录取位次在前考生。
第十四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方法:
1.在山东省内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执行《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鲁教招字〔2020〕7号)及相关规定。
美术类专业按综合分投档,学校按照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的,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位次)高者。
书法学专业,按综合分投档。对进档考生学校按投档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专业成绩、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
音乐学(含公费师范生)、
音乐表演(招收中国民族器乐演奏方向)、音乐
表演(招收流行演唱方向)专业使用音乐类专业联考成绩投档,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择优录取。
舞蹈学、舞蹈学(招收体育舞蹈男方向)、舞蹈学(招收体育舞蹈女方向)专业按统考相应方向专业成绩投档,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择优录取。
2.
戏曲表演(单招)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总成绩相同者按专业测试成绩排序录取;总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总成绩、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都相同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先后顺序排序录取。
3.书
法学专业在山西省使用统考成绩,按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者。
4.体育类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若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位次)高者。
第十五条山东省属公费师范生的录取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春季高考进档考生按照专业类别,根据考生的投档分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分相同,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果技能考试成绩再相同,依次按专业知识、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第十七条
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执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
运动训练、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0〕169号)及生源省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英语类专业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特殊要求。
第十九条我校同意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第二十一条我校将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菏泽学院网站查询。
第五章新生入学与培养
第二十二条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有权作出处理或清退决定。
第二十三条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度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转专业事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及学校具体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与资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
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第二十六条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证书颁发
第二十八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菏泽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授予相应学士学位。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被我校专业方向录取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或授予学士学位时,只使用专业名称,不带专业方向。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九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大学路2269号
联系单位:菏泽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0)5668117、5525186
传真:(0530)5529585
邮箱:hzxyzsb@163.com
网址:
邮编:274015
第三十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菏泽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菏泽学院负责解释。
第一章 总 则
为确保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菏泽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菏泽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菏泽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菏泽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菏泽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477;报考代码:E477。
第五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院校。
第六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长城路999号 邮编:274000
第七条 学院基本情况:菏泽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坐落于美丽的牡丹之都—山东省菏泽市。校园占地近千亩,内有万花湖130亩,为倾力打造江北最美湖景大学,学院特聘请我国著名
建筑设计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
华南理工大学教授何镜堂主持设计。学院先后被命名为全国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全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基地、中国牡丹产业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外包服务培训基地、山东省跨境电商培训基地、山东省旅游产学研合作基地、山东省
华文教育基地、山东省中华文化传承基地、山东省百佳学生资助工作单位。学院坚持高端规划,高点定位,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努力建设扎根菏泽大地、符合国际标准、具有中国气派、形成优势品牌的鲁苏豫皖交界地区一流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设
旅游管理系、
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商贸物流系、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
交通工程系、食品科学与
化学工程系、退役军人
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共11个院系。开设有
空中乘务、旅游管理、音乐表演、
公共事务管理、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计算机应用技术、
物联网应用技术、
动漫制作技术、
会计、
互联网金融、
电子商务、
物流管理、
工业机器人技术、
机电一体化技术、
电气自动化技术、
供用电技术、
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
工程造价、
建筑工程技术、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新能源汽车技术、
汽车营销与服务、
应用化工技术、
食品生物技术、
精细化工技术、
动物医学等27个专业。学院拥有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群2个电商物流专业群、
人工智能专业群;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6个—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物联网技术、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工业机器人。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学院公布计划网址:
。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遵照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第十条 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
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夏季高考录取时,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高考成绩,按照各专业计划数,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夏季高考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高考成绩,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不再进行专业调剂。同分考生排序办法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春季高考录取原则按照山东省教育厅2020年关于春季高考的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学院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录取政策,决定招生录取工作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录取就业办公室是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学院纪检部门对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监督。
第六章 其 它
第十四条 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第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上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学费按山东省普通高校统一收费标准执行。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文史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校企合作专业按省教育厅批复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按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如学费标准有调整,按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学生入学后,由于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生修业期满,各科成绩合格,学院颁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菏泽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菏泽职业学院解释。
第二十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0)3957777 、5313222
监督电话:(0530)3130367
网 址:
电子邮箱:hzzyxyzb@163.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长城路999号
邮 编:27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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