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6 12:13:17 | 好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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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2023中考配额如下:
配额生,简单来说就是中考后考生成绩未达到理想高中的分数线,示范性高中有配额比例一般是50%。配额是中考的新型“捷径”是教委统一规定的,按照学生在学成绩综合素质以及所做的很多经过教委,学校的考核给出最后成绩。
有配额志愿的考生,如总成绩低于招生学校统招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20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对未完成配额生,招生计划的剩余指标,市招考办收回统一改录配额统招生,即在没有被省重点高中统招或自费、市重点高中统招或配额、民办学校录取或提档。
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2、符合我省高校招生相关照顾政策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往届生和社会考生须出具参加当年度的高考综合考试成绩证明或当年度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证明。
4、往届生和社会考生须出具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
5、本省户籍在外省借读的考生须提供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高考综合考试(含学业水平测试等)成绩证明。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指导思想以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和推进教育公平为改革指导思想,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发展素质教育,加强创新人才培养。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通过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考试招生制度的正确导向作用,推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阶段学校特色多样发展,为学生长期发展夯实基础。

豫章师范学院专业录取规则是什么?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录取规则: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不设专业级差,即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更高的考生。 豫章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有哪些? 豫章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有舞蹈学、音乐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
上饶师范学院专业录取规则是什么? 上饶师范学院今年录取规则 招生录取工作依据各生源省高等院校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各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1.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若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分别按语文、外语、数学三门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工类分别按数学、语文、外语三门单科成绩依次
大庆师范学院录取规则大庆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第十一条根据国家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要求和考生所在盛自治区和直辖市招生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做好录取工作。1.各批次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要求不低于各盛自治区和直辖市相同批次录取控制线,专业录取时,按考生实际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龋2.投档比例按照各盛自治区和直辖市招生部门有关要求制定,录取时按
天津高考专科分数线是总成绩还是语数外 总成绩。根据查询天津招考资讯网显示,天津的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录取中,是按照考生在高考中的六门科目成绩进行综合考虑和录取的。其中,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和任意三门文化科目的成绩。但是,一些专业和学校会对某些科目有特殊要求,例如工科专业对数学成绩的要求较高,外语专业对外语成绩的要求较高等等。天津市地处中国华北地区,华北平原东北部,海河流域下游,东临渤海,北依燕山
重庆科创职业学院专业录取规则是什么?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配到其他缺额专业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比较相关科目成绩(文史类考生比较“语文+外语”的总分,理工类考生比较“数学+外语”的总分)确定专业; 艺术类(美术)专业认定。按各省(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总分和专业成绩总分均达到省(直辖
重庆师范大学录取规则重庆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第七条录取规则:学校按照教育部及相应省市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1、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我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按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江苏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本科符合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
衡阳师范学院足球单招分数线 400分左右。根据查询衡阳师范学院官网信息显示足球单招分数线在近几年有所波动,一般在400分左右,具体分数线还需要根据当年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名情况等因素而定。衡阳师范学院足球单招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足球技能和综合素质,包括身体素质、技术水平、战术意识等方面。通过足球单招考试,考生可以获得优先录取的机会,成为衡阳师范学院足球特长生。 衡阳师范学院录取分数线 该校20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录取规则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按如下规定实施: 1.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出档规定。 2.按照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我校优先录取;实施“平行志愿”设置的,按相关省(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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