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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上半年瑞安教师招聘报名信息

2024-12-29 15:57:59 | 好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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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上半年瑞安教师招聘报名信息

温州大学三位一体招生介绍,珍惜机会

招生计划:三位一体总计划数70人,学前教育专业20名(文、理科兼招,文、理科计划根据入围文、理科考生确定);建筑学专业20名(理科);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15名(理科);教育技术学专业15名(文、理科兼招,文、理科计划根据入围文、理科考生确定)。2015年新增加了教育技术学专业,而去年的机械工程专业没有列入今年招生专业内。
报名时间2015年2月25日-3月15日
报名条件1.具有浙江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以参加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资格为准);2.考生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不少于4个A和2个B,综合素质评价4项均不能低于P等。
报名方式1.统一使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2月25日-3月15日,登录温大本科招生网,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申请表。3.材料递交: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温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具体书面材料如下:①所在中学盖章的申请表(即网上报名结束后打印的报名申请表);②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③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④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4.材料装订: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5.材料邮寄: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温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南校区行政楼409室,邮编:325035,邮寄时请选择“妥投短信”附加服务,并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综合测试程序(一)初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竞赛成绩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试考生名单,面试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面试考生名单于2015年3月21日在温州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对提供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制。(二)现场确认,通过初审的考生于综合测试前一天(2015年3月28日),到温州大学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和缴纳报名费110元/人。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能参加综合测试。(三)综合测试办法1.测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15年3月29日地点:温州大学(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2.综合测试内容和方式综合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具体内容如下:学前教育专业:(1)仪态仪表;(2)语言表达;(3)艺术基础。测试方式:面试。建筑学专业和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1)素描;(2)思维能力;(3)想象创造能力。测试方式:笔试。教育技术学专业:(1)语言表达及仪态仪表 (2)信息素养。测试方式:面试+笔试。(四)成绩查询和入围考生名单公示综合测试结束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入围考生人数按照计划数1:5划定。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通过我校本专科招生网查询本人成绩。
录取办法1.所有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2015年高考二类科目组的考试。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和自选综合课程不计分,满分最高为100分。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3.专业投档办法:对进档的考生,学校按照各专业计划数1:1进行专业投档。.在录取时,当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110%时,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

温州市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上半年瑞安教师招聘报名信息

2018上半年瑞安教师招聘报名信息

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文件精神,决定瑞安市教育系统面向2018届毕业生提前招聘公办教师6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届师范类毕业生,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本科阶段须是师范类);
2.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毕业生;
3.大学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荣誉、或获得一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两次校级三等奖学金(每学年限计一次)、或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30%的本科毕业生;
4.在省或全国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荣誉的本科毕业生;
5.体育教育、学前教育专业(紧缺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或符合本公告第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相关内容的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瑞安市户籍或瑞安生源;
2.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素养,具有较强的拼搏奉献精神;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对口专业;
5.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及学历学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瑞安市教育系统面向2018届高校毕业生提前公开招聘公办教师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2日(周三)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瑞安市安阳实验中学报告厅。
3.报名材料:
(1)如实填写的《瑞安市教育系统面向2018届高校毕业生提前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附件2),贴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1张;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学生证、《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在大学的还须提供有迁出瑞安市记录的户口簿;
(3)“三好学生”荣誉和奖学金证书、学校(学院)出具的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材料、在校就读期间获得的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浙江省内和教育部属高校毕业由所在高校出具师范类证明,浙江省以外高校毕业须由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可以用当年高考后当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书上所在大学专业标注师范类的计划书代替)。
提供虚假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凑足报考人数为目的、恶意串通报名的,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携带文件中要求的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接受资格审核。现场不能提供相关材料及证明的,不予以报名。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17年11月24日(周五)到市教育局三楼会议室领取考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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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考试公告 报名时间 报名入口

好学网(https://www.haoxuejiaoyu.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15年浙江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考试公告 报名时间 报名入口的相关内容。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瓯海区46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71名工作人员,其中公开招聘65名,公开选调6名。本次公开招聘(选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资历以及技能资格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选调)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1、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5年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选调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5年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2)。

2、选调对象须为岗位选调范围内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且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及以上(不含试用期)。瓯海区镇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和瓯海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在我区镇街、教育系统工作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公开招聘(选调)的,须取得当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网络报名时上传该证明的照片或扫描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该证明原件,否则取消招聘(选调)资格。

4、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5、招考专业的审查按《2015年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3)规定执行。

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5年6月15日。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注册报名,网址: (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5年6月16日0时—6月18日24时。

报考人员登录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点击“在线报名”选择相应的考试,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资格初审

时间:2015年6月19日0时—6月20日24时。

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5年6月21日0时—6月22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点击“在线报名”选择相应的考试,登陆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缴费确认

时间:2015年6月22日17时—6月29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点击“网上缴费”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字〔2007〕7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40元。

报考人员通过“银联网上支付”缴纳报名费用。“银联网上支付”支持加入银联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温州银行等银行卡,提供“银行卡支付”和“网银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

5、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选调)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选调)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选调)计划将在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布。招聘(选调)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15年6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管理科(地址:兴海路1号,联众大厦901室)进行改报,逾期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

6、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15年7月14日9时—7月18日9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科目:2015年7月18日

上午 9:00——11:0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 14:00——15:30 《基本素质测验》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基本素质测验》两科,满分均为100分,各按5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55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

4、岗位代码为0101、0102的岗位增设速录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内容为文字录入测试。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8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如遇确定人选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参加技能测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增设技能测试岗位的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40%+《基本素质测验》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20%

5、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基本素质测验》成绩高者优先;如遇各门成绩均相同者,另行加试)。

五、资格复审

成绩公布一周后,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1、参加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张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还未取得毕业证书,则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2、参加公开选调考生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近两年年度考核情况、初次参加工作证明(录用表、工资转正定级表或介绍信,提供其中之一),所在单位性质及分类编办文件(复印件),以及2张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参加招聘或选调均应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4、港澳、国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址: www.cscse.edu.cn )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5、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或者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招聘资格,不予入围体检、考核。

6、如有资格复审自动放弃或不符合条件者,在相应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考核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确定为入围体检对象。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通知届时在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核参照2015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如有体检、考核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在相应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资格复审合格后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选调)对象,在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选调)程序和条件的,取消聘用(选调)资格,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选调)手续。聘用(选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户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户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以2015年6月15日时户口所在地为准);

(2)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户口仍在学校的,如生源地(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符合岗位要求户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生源地户口簿;

(3)报考学历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按该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报考。其他报考岗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户籍不限;

2、报考学历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按该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报考。其他报考年龄条件要求为1984年6月15日以后出生的岗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1979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的,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参加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

4、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7、报考人员在注册时须先进行手机验证,输入手机号码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自动发送验证码到相应的手机,验证成功后才能完成注册。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报考人员必须在2015年6月16日—6月18日期间内注册并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8、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凡弄虚作假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本场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9、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选调)资格。

10、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于网上缴费前,到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管理科(地址:兴海路1号,联众大厦901室)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1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1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选调)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如报考岗位要求中级及以上任职资格的,若该单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未有空缺,则将根据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的实际情况,将拟聘人员聘用在初级专业技术或其他岗位。

13、本次招聘(选调)工作由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14、本公告相关事宜,由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77-88538557

附件1:2015年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附件2:2015年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附件3:2015年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5日 好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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