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6 02:39:04 | 好学网
给的。
每学期开学前,按照“安徽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系统”发布的各校建档立卡学生信息(该信息是由省扶贫办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学生学籍比对认定)。
县区、学校根据系统下载的详细名单进行排查、复核,通过省统一比对和学校排查“双保险”制,确保资助对象精准无遗漏。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
1、免学费。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费,免学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省示范高中1700元/年,市示范1400元/年,一般性高中700元/年。
程序:学生报名提供相关证明(我县由教育局提前通过学生信息与扶贫部门比对,将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提供给学校)-开学先直接免收学费—学生入学后再参照国家助学金评审程序补齐手续-资金拨付到校。
2、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执行最高资助标准3000元/年。 好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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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优师专项计划定向县是:亳州市利辛县,宿州市萧县、灵璧县、泗县,阜阳市颍东区、颍上县、阜南县、临泉县,六安市裕安区、舒城县、霍邱县、金寨县,安庆市潜山市、太湖县、望江县、岳西县,宿松县。“优师计划”在就读期间,考生享受“两免一补”,不收学费、住宿费,会发放一定数额的生活费。入职即给教师编制,且不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就能免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优师计划”分配的学校是国家级贫困县,必须服务期满6年。定向扶贫是什么意思,定向扶贫和精准扶贫 是类似的观念。定向扶贫突出老少边穷地图扶贫。 关键要瞄准贫困对象,做到有的放矢,走精准扶贫的路子。 一、精准扶贫对象,做好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 二、精准扶贫措施,分类指导,梯次推进 三、精准扶贫突破口,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四、精准扶贫手段,深入推进“双联”行动 五、精准资源配置,积极探索用市场经济的办法融资扶贫 网上抖音
大学生拿扶贫助学金家庭必须是有证的扶贫户吗 大学生拿扶贫助学金家庭没有要求一定要有证的扶贫户 申请国家助学金,办个贫困证明一般包括有居委会(村委会),镇政府的民政办公室,还有就是县里面的民政局三个章,但是一般有村、县的都可以,有的没有严格的规定,反正最好是三个都逐级盖好。 带上开具贫困证明所需要的资料: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家庭情况,家庭病情证明(如果有要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等能证明你说的情
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省属高校专项计划政策解读 一、我省考生报考省属高校专项计划应具备什么条件? (一)精准扶贫招生专项 我省2013年以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并通过原扶贫部门审核确认的考生可填报精准扶贫招生专项。 (二)革命老区专项 在我省庆阳市、平凉市和白银市会宁县参加2022年高考报名且高中阶段户籍在当地的考生可填报革命老区专项。 (三
异地复读的考生可不可以报国家专项计划? 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考生本人须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及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有关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具体报考条件及实施办法。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农村,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及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简单说具有贫困县户籍
如何填报广西扶贫专项高考志愿 广西招生考试院6月12日公布2016年普通高考批次和志愿设置和填报的相关政策。今年广西共设置12个批次,新设了精准脱贫专项计划本科批、精准脱贫专项计划专科批。志愿设置仍然分为单志愿、顺序志愿、平行志愿三种模式。为了让考生更加了解何时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需注意哪些问题,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对志愿填报进行了解读。 考生填报注意事项 ●从6月24日10:00起可填报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单招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3日至3月31日。 志愿设置: 1.具有普通高考资格考生最多可填报六个志愿,一个服从志愿。 2.中职毕业生(报考健康管理、医学营养、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中药学(满药学)、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医疗器械经营与服务、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美容技术(中医美容技术)专业)最多可填报六个志愿,一个服从志愿。 3.中职毕业生
甘肃高考加分政策 不加分。 根据查询网易新闻网显示:甘肃省高考加分政策为: 1.烈士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2.对报考汉语言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单科最高加10分,总分最高加20分其中报考民放自治州地方高校的考生,其高考单科加15分,总分面加35分。 3.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4.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015青海师范大学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青海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青海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 第二章办学地点 第四条校本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38号。 第五条海南校区(民族师范学院):青海省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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