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考动态 > 正文

大理高考加分政策 海南高考政策解读

2024-10-29 05:34:14 | 好学网

今天好学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大理高考加分政策 海南高考政策解读,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大理高考加分政策 海南高考政策解读

海南高考政策解读

2020年海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将首次落地。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并报经教育部核准同意,4月8日省教育厅印发了《2020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实施办法》《海南省普通高考标准分转换实施办法》《海南省普通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三个配套文件。为帮助广大考生全面、准确理解高考改革政策,确保改革平稳顺利,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2020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实施办法

1.问:请介绍《实施办法》的研制背景和过程。

答: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2016年我省被国家列为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这是国家对海南教育的肯定、信任和重视。2016年和2018年,省政府先后出台了《海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海南省深化高等学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明确了我省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为做好改革政策的落地,在教育部的指导下,省教育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成立了专门工作组,开展专题调研,认真梳理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脉络,学习借鉴其他省份先进改革经验、广泛征求考生和家长、高校和中学的意见,科学谋划、系统设计我省实施办法。先后召开了多次座谈会和论证会,经合法审核、组织有关专家评估论证,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印发实施。

2.问:《实施办法》的研制依据和原则有哪些?

答:在研制过程中,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海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海南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及教育部相关规定,按照有利于素质教育、有利于科学选才、有利于教育公平的要求,坚持平稳过渡、科学谋划、系统设计、有序推进的原则,深化我省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改革。

3.问:改革前后录取方式主要有哪些变化?

答:2020年起,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主要体现批次合并、志愿设置等以下六个方面的变化:

第一,录取依据有变化。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以考生统一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即按照“两依据一参考”择优录取。

第二,录取批次有变化。一是合并本科批次。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只分为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本科批次分为本科提前部分、本科普通部分。二是调整部分批次录取顺序。将本科体育类、地方专项计划调整到本科提前部分录取。即:本科提前部分按照本科提前普通类、本科艺术体育类(与本科提前普通类同时开展招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特殊类型(含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等)等顺序录取;本科普通部分按照本科普通类、本科少数民族班和预科班的顺序录取。

第三,志愿设置有变化。志愿设置以院校专业组为基本单位,即采取“院校+专业”的方式。院校编制招生计划按招生专业科目要求分类设置院校专业组,并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投档录取。考生填报志愿须本人选考科目满足拟报院校的专业组科目要求方可填报。对于没有提出科目要求的院校专业组,考生在报考时无选考科目限制。

第四,志愿数量有变化。为最大满足考生志愿填报和院校选才的需要,在改革后,本科提前部分的本科提前普通类、本科艺术类、本科体育类、国家专项计划各设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提前部分的艺术校考、地方专项计划各设3个院校专业组志愿、特殊类型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普通部分的本科普通批设24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少数民族班和预科班设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高职专科提前批、专科艺术类、专科体育类各设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高职专科批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及服从调剂志愿。

第五,划线比例有变化。在能够满足高校招生选才需要的前提下,坚持保持各批次上线率与历年相当的原则,分别确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线比例。即: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本科计划总数的115%的相应位次考生成绩划线。专科批次实行先报志愿再划线,按招生院校的专科计划总数的100%相应位次考生成绩划线。部分特殊类型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照考生总数25%的相应位次考生分数划线。艺术体育类最低控制分数线划线比例和改革前一致,仍分别按照艺术类(分专业类别)、体育类的招生计划总数的115%划线。

第六,投档比例有变化。改革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为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05%,改革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各批次,在进行模拟投档后按最终确定的院校专业组计划数的100%比例正式投档,可降低考生退档的风险。

4.问:如何保障《实施办法》平稳实施?

答:采取四个方面的措施保障《实施办法》平稳落地。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充分发挥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作用,落实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和招生高校的工作职责,加大组织力度,强化推进改革的组织保障。

二是开展宣传培训。广泛宣传解读录取方式改革相关政策。组织各级各类系列专题培训、印发问答宣传册和视频宣传片,深入做好宣传解读,确保广大考生全面、准确理解改革政策,为科学指导考生填报志愿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保障。

三是开展模拟演练。根据改革工作要求,借鉴试点省市改革工作经验,组织开展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全真全流程模拟演练,加强风险排查,细化管理,完善应急机制和预案。 好学网

四是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招生考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提高适应改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海南省普通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解读

1.问:为什么要进行高考加分改革?

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根据教育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和国务院台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解决现行加分项目较多、分值较高以及范围不够精准等问题,进一步促进素质教育,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2.问:高考加分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高考加分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严格控制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逐步取消所有地方性加分项目,精准确定加分资格条件,加强加分资格审核,严格执行政策使用范围,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

3.问:我省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是如何研制出台的?

答:我省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的研制,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策等相关程序。修订过程中,充分征求了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省卫健委、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学生及家长意见,深入调研、数据分析,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合法性审核,经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审定,报教育部核准备案。

4.问:我省高考加分改革保留哪些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

答:我省继续保留3项目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一是保留“烈士子女,报考省内外高校增加20分投档”。二是“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报考省内外高校增加20分投档”。三是保留“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省内外高校增加10分投档”。

5.问:对哪些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进行改革?

答:自2020年起,一是新增“少数民族聚居地少数民族考生须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高中阶段学校修满规定的年限”的条款,并明确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内外高校增加20分投档调整为增加15分投档;二是归侨青年、华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报考省内外高校增加6分投档调整为增加3分投档。

6.问:对我省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进行了哪些改革?

答:一是进一步降低我省地方性加分项目的分值。其中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农村人口独生子女,报考省内高校增加5分投档调整为增加3分投档;在非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学校就读并毕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内高校增加10分投档调整为增加5分投档。二是自2023年起,取消在非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学校就读并毕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少数民族考生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的两个加分项目;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农村人口独生子女不再享受高考加分;三是继续保留驻三沙部队半年以上且到高考报名时仍在三沙部队工作的官兵子女,报考省内高校增加6分投档。

7.问:执行高考加分有哪些政策要求?

答:一是全国性加分项目适用于面向省内外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地方性加分项目适用于面向本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二是加分资格须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经有关职能部门审核确定后,方可享受加分。三是符合多项高考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累加,取其中最高分值。四是取得当年少数民族加分资格的少数民族考生,方可获得当年报考少数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资格。五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我省高考加分实施办法的可按相关规定申报。

8.问:如何执行好高考加分,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答:我省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继续按照“谁主管、谁审查、谁确认、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资格审查工作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做好加分资格的审查。深入实施阳光工程,严格落实加分考生资格信息的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打击弄虚作假等违规违法行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9.问: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自什么时间起实施?

答: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琼教〔2015〕14号)。

三、海南省普通高考标准分转换实施办法解读

1.问:请介绍我省普通高考标准分转换办法优化的背景及过程。

答:我省自1988年以来,一直使用标准分呈现高考成绩。使用标准分报告高考成绩,可以细化等级,更好地区分不同能力水平的考生,让选拔更为公平,一直以来我省依据标准分录取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

在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针对考生选考科目不同、群体各异、报考人数不一的新情况,我们邀请了国内外多名权威专家组成专家团队充分论证,专家认为我省新高考继续保持使用标准分报告高考成绩,既符合科学性和合理性要求,也切合海南实际。为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出现的新情况,确保标准分的转换更加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在基本保持原标准分转换办法不变的前提下,对标准分计算办法进行适当的优化调整。

在优化调整过程中,专家团队利用原始数据进行了多轮模拟推算,反复咨询及论证,确定了优化调整的内容,经广泛征求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学生及家长意见,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并报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审定等程序,最终形成了《海南省普通高考标准分转换实施办法》。

2.问:新的标准分转换办法优化了哪些内容?

答:新的标准分转换办法主要优化调整了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优化调整了各单科标准分的分数转换区间。将各单科标准分的分数转换区间由原来的 [100,900]优化为[60,300], 综合分的标准分分数转换区间仍然保持[100, 900]不变。

二是优化调整了百分等级的计算方法。将原标准分百分等级计算办法:“计算小于分数Xi人数的百分比”优化调整为“计算小于或等于分数Xi人数的百分比”。

3.问:为什么要将各单科的转换区间由原来的[100, 900]优化为[60,300]?

答:我省原来的高考采用“大文”、“大理”的考试模式,文、理科考生人数相对稳定,不会出现单科人数过少的情况。

新高考采用“6选3”选科的考试模式,有可能会出现单科人数过少的情况。各单科标准分的分数转换区间优化为[60,300],压缩了分数间距,有效地解决了新高考选考模式下,选考人数少的科目分数稀疏现象,在保证了考生单科排名不变的前提下,使各单科分数对综合分的贡献率更加科学合理。

4.问:为什么要对百分等级的计算办法进行修订?

答:修订后的计算办法解决了选考人数少或出现并列最高分时,标准分最高分达不到满分的问题,确保每个学科不论选考人数多少,单科最高分的标准分都能达到满分300分,综合分最高分的标准分都能达到满分900分。

大理高考加分政策 海南高考政策解读

云南大理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大理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大理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大理大学章程》,结合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大理大学;学校性质:国有公办(云南)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和本科;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学校注册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大理镇弘圣路2号,邮编:671003,学校国标代码:10679。学校设有古城和下关两个校区,本部设在古城校区。
第三条 凡具有大理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取得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基本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大理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大理大学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大理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六条 大理大学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委员会由党委书记、校长、主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纪委书记以及学校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大理大学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办公室,本科招生办公室招生就业工作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大理大学现有17个教学学院,62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个学科门类。
第九条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办学定位,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以上一年度招生计划分配为基础,参考各省区的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的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大理大学在各省招生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各专业的详细介绍请通过学校网站查询。
第十一条 我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十二条 大理大学普通本科面向全国30个省(区、市)招生。其中云南省内分为一本、二本批次招生,云南省外均为二本批次招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包括加分或降分投档等政策,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四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十五条 非英语类专业原则上不限外语语种,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实施外语教学。
第十六条 对报考英语、商务英语翻译等英语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
第十七条 大理大学在上海市和浙江省录取时,对专业选考科目的要求如下:
生源省市招生专业专业代码考试科目要求
上海经济学020101不限
财务管理120204不限
医学影像学100203生物 | 化学 | 物理
口腔医学100301生物 | 化学 | 物理
临床医学100201生物 | 化学 | 物理
浙江医学检验技术101001化学 | 生物 | 物理
环境科学082503化学 | 物理 | 生物
新闻学050301历史 | 地理 | 思想政治
英语050201历史 | 地理 | 思想政治
汉语国际教育050103历史 | 地理 | 思想政治
园林090502生物 | 化学 | 地理
临床药学100703生物 | 化学 | 物理
临床医学100201生物 | 化学 | 物理
医学影像学100203生物 | 物理 | 化学
财务管理120204思想政治 | 历史 | 地理
法学030101思想政治 | 历史 | 地理
应用心理学071102思想政治 | 历史 | 生物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080601物理 | 化学 | 地理
预防医学100401物理 | 化学 | 生物
建筑学082801物理 | 历史 | 地理
统计学071201物理 | 生物 | 化学
通信工程080703物理 | 生物 | 化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070101物理 | 生物 | 化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物理 | 生物 | 化学
第十八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
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不超过105%。
第十九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录取方法是:同批次投档中,按分数排序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分数相同的,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分数和志愿相同的,按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一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投档线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部分按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执行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 录取的学生名单在各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网络媒体上公布的同时,学校也将录取名单、各专业分、最低分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第五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实行基本学制基础上的弹性学制。临床医学、儿科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临床药学、预防医学、建筑学等专业基本学制为5年,弹性学制4-7年;其他专业基本学制为4年,弹性学制3-6年。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费标准:录取新生缴费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具体为:艺术类:8500—9500元/学年;教育、文史类:3400元/学年;法学、经济学、管理类:4000元/学年;理、工、农学类:4500元/学年;医学类:5000元/学年。
第二十六条 住宿费标准:住宿费(每生/每学年):800-1200元。
第二十七条 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多元化助学体系给予资助,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八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1.地址: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大理镇弘圣路2号
2.邮编:671003
3.招生咨询电话及传真:(0872)2219959 2219956
4.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872)2219909
5.学校网址: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网站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大理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理高考加分政策 海南高考政策解读

云南:大理护理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相关招生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大理护理职业学院

第三条学校代码(国标):14583

第四条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七条学院地址: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海东新城蔚文街3号。

第八条毕业证书:学业结束考核合格,由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学籍学历在国家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电子注册。

第九条专业资格取证:在校期间可参加全国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水平考试等职业资格考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可参加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考试。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构

第十条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讨论决定招生录取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院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学院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全面监督检查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执行情况,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合法合规和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十三条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高校招生的政策和规定,严格遵守招生纪律。

第十四条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的保密规定。

第四章 招生计划的制定

第十五条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人才需求,制定招生计划,报云南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十六条学院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批准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院分专业、分省(区、市)生源计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及程序

第十七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招生原则,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工作政策,按云南省和相关省(区、市)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十九条学院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及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专业。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但又达到学院最低投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服从专业调剂者,调整录取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同等分数情况下,专业志愿在前者优先录取。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志愿相同的情况,则依次比较考生的语文、数学、综合(文、理)及外语择优录取。若招生所在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制定有关于对于总分相同情况下成绩的比较原则,则以招生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的原则为准。

第二十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有艺术、体育方面特长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由于专业特点,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不限。

第二十二条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除《体检指导意见》规定的条目外,根据学院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出现以下情况者不录、限录或慎录:

1.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盲)不予录取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考生慎报)。

2.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考生慎报)。

3.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的,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考生慎报)。

4.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考生慎报)

考生特别注意:学院只招收身心健康,体检符合《体检指导意见》的考生,建议残疾考生和肝功不正常及大三阳呈阳性者慎报医药卫生类专业。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凡发现提供高考录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退回生源所在地。

第二十四条录取工作中经招生省(区、市)的省级招考部门调配后仍不能完成生源计划的,学校有权将该地区的计划调到生源好的省(市、区)择优录取考生。

第二十五条学院招生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按照“阳光工程”要求,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等信息,通过学院网站、学院微信公众号、云南省招考院、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困难资助

第二十六条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和大理州发改委核定的标准执行,学费5000元/生·年,住宿费800元/生·年。

第二十七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生入学需缴纳学费、住宿费,同时需支付购置教材等费用。

第二十八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前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除设有国家奖助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外,还有学费减免、学院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每年均拨付专款扶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所列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相悖,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只适用于2021年普通专科的招生,由大理护理职业学院教务科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通讯地址: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海东新城蔚文街3号。

邮政编码:671006

电子邮箱:dlhlzyxyzjc@163.com

学院网址: www.dlhlzyxy.com

咨询电话:0872-3065884、3064549

投诉电话:0872-3064552

以上就是好学网整理的大理高考加分政策 海南高考政策解读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好学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好学网:www.haoxuejiaoyu.com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与“大理高考加分政策 海南高考政策解读”相关推荐
志愿海南高考政策加分 海南高考政策解读
志愿海南高考政策加分 海南高考政策解读

海南高考政策解读 2020年海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将首次落地。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并报经教育部核准同意,4月8日省教育厅印发了《2020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实施办法》《海南省普通高考标准分转换实施办法》《海南省普通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三个配套文件。为帮助广大考生全面、准确理解高考改革政策,确保改革平稳顺利,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2020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2024-11-29 09:40:39
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海南高考政策解读
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海南高考政策解读

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一、全国性高考加分政策 适用31省市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具体为(部分省市对加分分值有所调整,详见下文): 1、烈士子女( 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10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 10分)。 少数民族加分政

2024-10-19 19:28:42
高考加分政策调研报告 海南高考政策解读
高考加分政策调研报告 海南高考政策解读

海南高考政策解读 2020年海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将首次落地。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并报经教育部核准同意,4月8日省教育厅印发了《2020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实施办法》《海南省普通高考标准分转换实施办法》《海南省普通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三个配套文件。为帮助广大考生全面、准确理解高考改革政策,确保改革平稳顺利,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2020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2024-12-13 23:05:34
海南高考政策解读(绍兴文理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海南高考政策解读(绍兴文理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海南高考政策解读 2020年海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将首次落地。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并报经教育部核准同意,4月8日省教育厅印发了《2020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实施办法》《海南省普通高考标准分转换实施办法》《海南省普通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三个配套文件。为帮助广大考生全面、准确理解高考改革政策,确保改革平稳顺利,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2020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2024-11-03 11:02:47
济南市高考加分政策 山东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济南市高考加分政策 山东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济南成人高考报名时间2022年 济南成人高考报名时间:9月14日-9月19日每天8:30至17:00。 济南成人高考报名分为网上填报信息、填报首次志愿、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确认缴费4个环节,其中填报志愿时间与网上填报信息同步。 考生登录成人高考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个人资料并填报首次志愿,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确认缴费,完成报名工作。 济南市成人高考报名时间流程

2025-01-06 03:16:51
海南高考政策解读 甘肃高考加分改革政策及方案公布
海南高考政策解读 甘肃高考加分改革政策及方案公布

2024福建高考加分项目及加分政策 2024年福建高考加分政策具体规定如下:仅面向省属高校投档时使用少数民族考生加分5分,且享受加分的考生需限定于全省19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补贴享受者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等少数民族考生。这19个少数民族乡包括福鼎市硖门乡、佳阳乡,福安市坂中乡、穆云乡、康厝乡,霞浦县盐田乡、水门乡、崇儒乡,蕉城区金涵乡,龙海市隆教乡,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

2024-11-11 02:49:26
江苏省高考加分政策解读(江苏高考加分政策)
江苏省高考加分政策解读(江苏高考加分政策)

江苏省高考加分政策解读 《江苏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公布。主要内容如下:烈士子女在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同样加20分投档。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如果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将取其中幅度最大

2024-12-25 20:57:19
衡阳高考留学加分政策 南华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衡阳高考留学加分政策 南华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南华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与《南华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南华大学,是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与湖南省

2025-01-04 15:53:38